錢被騙走怎麼辦?4步驟追回

被害者困境中的指引。錢被騙走怎麼辦?4步驟追回

吸金、詐騙層出不窮,當發現畢生積蓄可能已落入吸金陷阱時,震驚、憤怒、無法與家人交代的無助隨之而來,此時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靜,並立即採取法律行動。由過往慣例可知,在這類案件中往往是一場與時間的賽跑,尤其是在金流轉移極為迅速的現代,越早啟動法律程序,成功追回部分或全部損失的機會就越大。
本篇將承續先前剖析「合法投資」與「違法吸金」界線常見犯案手法與快速檢核表二文。說明「當發現自身可能已成為案件被害人時」,可尋求的法律救濟途徑;包含保全證據、凍結對方資產,提出刑事告訴與民事求償之注意事項等,希望能成為被害者困境中的指引。

1.第一步:保全證據 – 即時保存法律程序中證明事實須用之證據

在採取任何法律行動前,首要任務是完整的保存所有相關證據。這些數位跡證,是未來在法庭及檢察署時,證明被告所涉犯罪事實、釐清責任歸屬的關鍵。又因現在數位科技發達,資料容易遭刪除或難以溯源,應儘速完成相關證據的保全。切勿因為害怕、羞愧、憤怒或聽信犯罪集團所言,而刪除任何紀錄,於此所保存的每一項證據,都可能是未來追回財產的基石。

請立即備份以下證據:

  • 通訊紀錄
    與對方、業務員、上線、平台客服或相關群組的所有對話,包含LINE、WhatsApp、Telegram、WeChat等的對話截圖、電子郵件往來紀錄,並注意「對話發生時間」、「對象」是否有明確擷取。
  • 金流證明
    銀行匯款單、ATM轉帳明細、網路銀行轉帳紀錄、信用卡刷卡紀錄或線上交易所紀錄等,須清楚標示付款日期、金額、收款帳戶與雙方電子錢包帳號。
  • 平台資料
    投資平台的網址、APP名稱、雙方於平台上的帳號資訊、顯示投資金額與虛假獲利的頁面截圖。
  • 合約文件
    任何曾經簽署過的紙本或電子合約、投資說明書、公司文宣品。
  • 其他紀錄
    與對方交談的電話錄音、參加投資說明會的錄影或照片、對方提供的名片或其他被害人資料等。

將上述資料分門別類,以數位檔案及紙本影本方式妥善保存,以利後續提交給律師、警察、檢察官或法院。

2.第二步:凍結對方財產 – 與時間賽跑的「假扣押」、「假處分」聲請

在犯罪集團將被害人的資金轉移或藏匿之前,透過法律程序將其財產凍結,是追回款項最重要的一步。在民事程序中,這個法律程序稱為「保全程序」,又可分為對金錢或易為金錢請求的「假扣押」及對金錢以外財產的「假處分」。

  • 假扣押及假處分之目的與程序
    假扣押及假處分是在民事判決確定前,為了防止債務人(被告)脫產(例如變賣房產、提領存款),而預先聲請法院查封禁止債務人處分財產的一種「保全程序」。需要盡快委任律師撰寫「假扣押聲請狀」或「假處分聲請狀」,向法院說明受害的事實以及為何債務人有脫產疑慮,並盡可能提供所知的債務人名下財產線索(如銀行帳戶、不動產地號等),聲請法院裁定准許查封。
  • 相關聲請程序應注意之「擔保金」
    應注意的是,假扣押、假處分制度設計上,為了防止被濫用而損害他人權益,有「擔保金」的要求,法院通常會要求聲請人(被害人)提供一筆擔保金後,才能進行查封。這筆擔保金的金額,實務上通常是請求保全金額的3分之1。

對於剛損失大筆金錢的被害人而言,要再籌措一筆高額的擔保金聲請假扣押、假處分,無疑是雪上加霜,現實上許多被害人根本無力再負擔此擔保金。因此被害人須同時進行下述的第三步,請警察、檢察官發動刑事扣押,凍結被告移轉相關的財產。

另外,如同先前「是機會還是陷阱?三分鐘看懂違法吸金」一文中提到的,現行「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」第54條有「假扣押及假處分之擔保金減低」規定,但適用的前提是犯罪事實中「存在有詐欺犯罪行為」,法院才可能酌減擔保金比例。在此,建議委由律師協助釐清案情,以爭取用快速有效的方式,維護權益。

3.第三步:追訴犯罪行為人之刑責 – 提出「刑事告訴」

要讓犯罪者受到法律制裁,必須啟動刑事程序。被害人有以下兩種主要途徑:

(1)向警察機關報案

至離您最近的派出所、分局刑警大隊或調查局報案,陳述被害經過並製作筆錄。警調受理後會展開初步調查,並將案件移送至地方檢察署由檢察官偵辦。

(2)向地檢署直接提出告訴

委任律師撰寫「刑事告訴狀」,將犯罪事實、證據清單整理清楚後,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地方檢察署提出告訴。此方式通常能更精準地呈現案情及法律爭點,加快案件進入偵查核心。

無論是去警察局、調查局或撰寫刑事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,都應明確的陳述案情相關「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」,清楚說明被告是誰、如何施行犯罪行為、您在何時何地交付多少款項,並附上您在第一步所蒐集的完整證據。檢警調在收到案件後,會展開偵查,釐清案情、傳喚被告與相關證人,也因此提供的資訊越清晰,辦案進度就越快,也就越有可能追回財產。於偵查終了時,檢察官會決定是否對被告提起公訴(起訴)。在此步驟中,務必請求司法警察、檢察官對被告發動刑事扣押,凍結相關財產的移轉。

4.第四步:請求賠償 – 「附帶民事訴訟 vs. 獨立民事訴訟」該如何選擇

刑事程序的主要目的在於「請求國家懲罰犯罪者」,而要拿回您的損失,則必須透過民事程序。被害人有兩種主要的求償路徑,各有其優劣,需要謹慎選擇:

(1)附帶民事訴訟(檢察官刑事起訴後,向法院刑事庭提出)

  • 優點
    最大的好處是免繳納裁判費,對於求償金額高的被害人能省下可觀的訴訟成本。此外,可以直接利用刑事案件中檢察官已蒐集的證據,大幅減輕被害人的舉證負擔,達到訴訟經濟的效果。
  • 缺點
    此訴訟完全依附於刑事案件。若刑事判決被告無罪、免訴或不受理時,附帶民事訴訟原則上也會被駁回(但可聲請移送民事庭;參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)。更關鍵的是,最高法院曾有見解認為,違反《銀行法》的犯罪,其直接被害人是「國家」,投資人僅是「間接被害人」,因此可能不得提起附帶民事訴訟。這是一個極大的法律風險。另外,刑事偵查曠日廢時,民事侵權的「2年請求權時效」可能在檢察官起訴前就已屆滿,導致求償無門,不可不注意。

(2)獨立民事訴訟

  • 優點
    訴訟程序獨立,不受刑事判決結果的直接拘束。可以避免前述「間接被害人」的法律爭議,並能更完整處理複雜的損害賠償計算。
  • 缺點
    必須預繳裁判費(依請求金額計算;前述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第54條規定為例外),且被害人必須承擔完整的舉證責任,從頭開始證明被告的侵權行為與自身損害的因果關係。

建議:由於銀行法吸金案的特殊性,若擔心「間接被害人」的法律風險及「2年請求權時效消滅問題」,提起「獨立民事訴訟」是較為穩妥的選擇。然而,具體策略仍須視個案證據的明確性、被告資力狀況及被害人自身經濟能力而定,建議與律師詳細討論後再做決定。

5.結語:別單打獨鬥,讓專業律師成為您的後盾

從保全證據、聲請假扣押、假處分,到刑事告訴與民事求償等,可見追討被犯罪集團取走的財產是一條漫長且充滿挑戰的法律道路。每一個環節都涉及複雜的程序與策略選擇,您不需要獨自面對這一切。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,不僅能確保您的每一步都符合法律規定,更能為您提供最有效的追償策略,最大化您取回損失的可能性。若您不幸身陷困境,請不要猶豫,立即與本所聯繫,讓我們成為您最堅實的法律後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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